乐安县公安局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11 09:38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国际招标资讯(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乐安县公安局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乐安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FZDD-LZC-2015002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1 | 警用车辆跟踪定位仪 | T8800 | 2 |
2 | 隐形密拍密录设备(密拍车钥匙) | RC-100 | 1 |
3 | 远距离取证仪设备 | LS55-A | 1 |
4 | 法医现场勘查提取设备 | FGFH-III | 1 |
5 | 现场勘查发现提取包 | BTHB-II | 1 |
6 | 无磁电子除湿柜 | AD-310D | 1 |
7 | 数码侦听夜视仪 | 6-18X50 | 1 |
8 | 破锁枪 | XT-PSQ | 4 |
9 | 隔墙侦听设备 | F-999R | 1 |
10 | 便携式氧气切割机 | RD-2 | 1 |
11 | 执法记录仪 | DSJ-X5 | 30 |
12 | 攀登包 | PD-II | 2 |
13 | 望远镜 | 118328 | 5 |
14 | 警绳 | RD-JS | 30 |
15 | 单警装备 | 40 套 | |
16 | 安检门 | AT300B | 1 |
五、投标人资质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有警用器材销售项目);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投标商,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要求;
注:开标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供( 1 ) - ( 4 )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没有符合上述全部资质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
六、定标方式: 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七、标书认购:
1 、标书售价: 每份 3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标书售后不退。
2 、投标人于 2015年 3 月 1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jxlean.gov.cn/ztb )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
八、投标规定:
1 、投标截止: 2015 年 3 月 19 日 11 时 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开标时间: 2015年 3 月 19 日 11 时。
3 、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乐安县乐安大道133号)。
4 、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 、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银行转账,以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3 、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县支行
帐 号: 36001550910052501152
4 、到账截止时间: 2015年 3 月 18 日 17时止,否则投标无效
十 、 答疑时间: 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3 月 13 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原件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接受招标文件条款。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机构将在2015年 3 月 16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采购代理机构: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755965988
采 购 人: 乐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387043271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乐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70432999
乐安县公安局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