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9 00:00
2022年7月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运输方式、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核查技术及数据报送要求,由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3.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6.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7.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9.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10.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编制说明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