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2-12-09 00:00 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
01
生态环境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水质 黄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安全分析报告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项生态环境技术标准及《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发布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4项标准化文件和1项工作规程,具体见下表。
02 自然资源部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报批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报批稿)两项行业标准进行公示。
03 工信部对《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对《乐器有害物质限量》(报批稿)进行公示。
04 住建部对《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长三角地区标准制修订情况
01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自来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3项标准征求意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滨海盐碱地生态化整治技术规程》进行报批公示。
03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滨海湿地水鸟栖息地恢复技术规程》(DB33/T 2504—2022),对《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规范》《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海藻场建设及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与利用技术指南 第1部分:总则》《自然灾害受损竹林恢复技术规程》等标准进行报批公示。下达2022 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立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04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技术导则》等3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22项生态环境标准,具体见下表。
标准化相关政策
01
6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指出“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推进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研究设立全国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组织,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02
6月13日,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修订相关排放标准,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研究制订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监测技术指南。完善汽车等移动源排放标准,推动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发展政策沟通,加强减污降碳政策、标准联通”。
03
6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完善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将适应气候变化有效融入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技术标准制修订过程。结合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风险评估情况,对现行技术标准进行复审,依据复审情况及时修订,逐步完善与气候变化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对中长期气候变化趋势的预估,编制未来工程技术标准调整和修订计划并开展预研究”“根据气候变化对城市降水、温湿度、风速、地下水位、土壤含水率和地基基础稳定性的影响,制定或修订城市地下工程在排水、通风、墙体强度和地基稳定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标准研究”。
04
6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支持对汾河等污染治理压力较大的流域和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有条件地区适时推进颁布地方清洁生产标准或指标体系”。
05
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节水标准工作机制,依托节水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统筹完善节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体系。编制工业节水标准制修订计划,聚焦重点用水行业,加快制修订节水管理、节水型企业、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等标准,探索制定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加强节水行业的标准采信,推进重点标准技术水平评价,建立标准实施动态反馈机制。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通过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节水团体标准推广应用。鼓励参与节水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到2025年,制修订100项节水标准,用水定额、节水型企业等标准基本覆盖重点用水行业”。
06
6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加快完善节能提效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工业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和诊断服务,夯实工业能效提升基础”“分行业领域培育一批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及专家团队,编制发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和标准”“健全完善工业节能标准体系。立足产业发展实际、节能提效技术革新需求,推动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运行测试、监测管理等领域节能标准,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诊断、监测与服务等配套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节能标准”。
07
6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68号),指出“要优化标准体系建设。围绕产品安全、质量提升、节能节水环保、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快家用电器、家具、照明电器、婴童用品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供给。加快适用国际标准转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大食品、皮革、造纸、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行业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力度,加快完善能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树立能耗环保标杆企业,推动能效环保对标达标”“在制革、制鞋、油墨、家具等行业,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低挥发性无铅有机溶剂工艺和装备,加快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标准制修订”“完善绿色工厂评价、节水节能规范等标准,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08
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研究出台光伏治沙等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标准规范”。
09
6月,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农科教发〔2022〕2号),方案提出“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10
6月1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2年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指南提出“2022年度长三角节能环保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是支撑‘生态环境共保联洽’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环境监测、绿色创新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