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根据附件4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工业噪声部分]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张丽娟
电话:(010)65645593
传真:(010)65645555
邮箱:dqsxtb@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睿
电话:(010)84756757
邮箱:guanrui@acee.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政编码:100041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工业噪声部分)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