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雾及除尘废气预处理两项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依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T/ACEF 043—2022)和《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T/ACEF 044—2022)两项团体标准经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批准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该两项标准的编制精神要求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短板技术装备取得突破,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大气污染治理用除雾器、喷嘴、脱硝喷枪、吹灰器、换向阀等关键零部件”。两项标准的发布有效填补了国内大气污染治理预处理领域的技术空白,为进一步规范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TACEF 043—2022)由山东建筑大学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牵头主编,信发集团、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大连信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德海微朗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编制。
《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TACEF 044—2022)由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牵头主编,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信发集团、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