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污染源监管 排放源统计标准即将实施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HJ772-2022)。该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772-2015)废止。
HJ772-2022主要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起草,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数据公布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适用于排放源统计。
与HJ772-2015相比,修订的内容包括: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适用范围;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排放源、排放源统计等术语和定义;修改了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增加了数据质量控制的规定;增加了数据公布的一般要求。
标准所知排放源指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温室气体等的单位,包括其设施、装置或场所,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置)的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单位等。
排放源是环境污染的源头,开展排放源统计调查活动可以了解各类排放源污染物/温室气体的产生、治理、排放等情况,是加强生态环境污染源头防控的重要措施。HJ772-2022的实施扩大了排放源统计的统计范围,完善了流程管理,提高统计结果的质量。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6月发布了《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的统计核算提供指导。结合该手册,HJ772-2022能够更好地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从而满足现阶段生态环境统计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