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生态标准大“上新”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 日前,江苏省市监局公示2022年度第十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要求在12月25日前完成意见反馈。据悉,此次报批文本中多项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站点建设技术规范》《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电镀行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铅蓄电池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等。环保在线将其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站点建设技术规范》
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站点的站点设置原则、建设内容、安装调试要求、试运行要求及监测数据要求,适用于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站点的建设。监测单元应包含温度、pH、盐度、浊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总氮、总磷等水质监测单元,亦可根据监测需求增加气象、水文监测单元。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
指南提供了复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报告编制、现场安全和资料管理的指南,适用于复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要求,调查工作流程应包括三个阶段:阶段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第二阶段以采样分析为主;第三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
《电镀行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标准规定了电镀行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关闭搬迁电镀企业(电镀生产加工企业和涉及电镀生产加工的企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可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阶段,得到土壤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和实验室检测数据等数据,并确定超标污染物种类、程度和空间分布。
《铅蓄电池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确立了铅蓄电池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原则,规定了调查的内容、程序和报告编制等内容,适用于关闭、搬迁铅蓄电池生产、组装企业遗留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地块调查。要求综合考虑铅蓄电池企业运营情况、现场条件、时间及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及专业技术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分区分阶段开展调查工作。
《生态环境治理技术评估规范》
文件确立了生态环境治理技术评估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工作程序、质量控制等要求,适用于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的评估,包含污染治理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申请的技术需满足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应用前景较好,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等要求。
《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规范》
规定了生态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流程、指标体系、数据获取途径、综合量化方法、评价结果判定,适用于乡镇及以上各级行政区生态环境承载力状况评价。生态环境承载力。即在不受到外在破坏性因素的影响下,一定时期区域内资源禀赋、生态弹性、环境质量、社会经济的发展匹配水平。
接下来,这一批标准将陆续经过审议后实施,丰富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管理体系,为相关环保工作推进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