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HJ 63.1-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发布时间:2023-02-14 00:001 范围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大气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中镍及其化合物的测定。1.2 测定范围 当采样体积为10 m3时.将滤膜制备成10 ml样品进行测定,检出限为3×10-5 mg/m3测定范围10~500 μg/m3。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正式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约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157-199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定义 本标准中大气固定污染源中的镍及其化合物:系指经滤筒或滤膜采集的颗粒物中能被硝酸一高氯酸浸出的镍及化合物。4 原理 用玻璃纤维滤筒和过氯乙烯滤膜采集的样品,经硝酸一高氯酸溶液加热浸取制备成样品溶液。根据特征潜线强度,确定样品溶液中镍的浓度。
5 试剂
本标准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分析纯试剂和去离子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1 硝酸:ρ=1.42 g/ml,优级纯。
5.2 硝酸溶液,1%用硝酸, ρ=1.67 g/ml,优级纯。
5.5 镍标准储备液,100.0 g/ml
称取1.000 g镍(含量不低于99. 99%)于烧杯中加入硝酸 10 ml,加热,直至溶解完全,然后用水稀释定容至1 000 ml,混匀。
5.6 镍标准溶液,0.100 g/L
移取10. 00 ml镍标准储备液至100 ml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5. 2)稀释至刻度,混匀。